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任務分解
1、在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采取張貼懸掛、刊登刊播等方式宣傳展示核心價值觀。
2、刊播“講文明樹新風”公益廣告和“圖說我們的價值觀”通稿。
3、自行制作刊播高質量、有新意的“圖說我們的價值觀”和“講文明樹新風”公益廣告作品。
4、社會公共場所刊播“圖說我們的價值觀”和“講文明樹新風”公益廣告。
5、公園、游園、廣場環境整潔、有序、優美,無臟亂差現象;便民設施(垃圾箱、廁所、標示牌、座椅等)完備,無人為弄臟、損壞現象,功能良好;有免費開放制度;顯著位置公開投訴處理方式,有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(隨機查閱投訴處理記錄);工作人員文明用語,禮貌待人,規范服務;醒目位置設有“遵德守禮”提示牌,有相應的公共文明引導志愿服務人員,運用多種形式展開文明告知、文明提醒、文明規勸。
6、公共場所無爭吵謾罵、亂扔雜物、隨地吐痰、損壞花木、違規遛犬等不文明行為;無違章搭建、違規占道經營、亂停亂放、亂貼亂畫亂涂現象;無煙草廣告,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有明顯禁煙標識,無煙區沒有吸煙現象。
7、組織開展植綠護綠等公益活動。
8、室外公共廁所設有無障礙設施,管理、使用情況良好。
9、公共廣場、公園、游園的經營性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干凈整潔,無臟亂差現象;依法規范管理,公共秩序良好,文明引導有力。
10、公園、游園利用多種形式宣傳展示精神文明創建內容。
11、公園、公共廣場有關愛護未成年人的公益廣告。
12、確保主要商業大街、主干道、非主干道上已設的花壇、座椅、公共廁所等公共設施無人為弄臟、損壞現象,功能完好,能正常使用。
13、市區綠化養護的衛生管理到位,確保綠化帶、綠地整潔美觀,無污綠、占綠、毀綠、踐踏綠地等行為發生。